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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经贸局行政职权(权力)总目录

[ 更新时间:2008-3-28 ]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单位

类别

1.1.1

生猪屠宰厂(场)定点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许可

1.2.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返退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收费

1.2.2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返退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收费

1.3.1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2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3

酒类经营备案登记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4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5

进口设备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6

国家、省、无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7

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8

国家、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9

无锡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0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1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2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认定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3

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品(设备)认定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4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5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6

煤炭经营资格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7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8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19

拍卖企业设立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20

单店营业面积超3000平方米零售商促销备案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21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22

设立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及其分支机构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23

商业领域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24

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及转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25

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申报

江阴市经贸局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4.1

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

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3

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4

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5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屠宰生猪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6

生猪产品存放、储存不符合规定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7

定点屠宰厂(场)未按国家规定对种猪及晚阉猪进行肉品品质检验、上市鲜销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8

未按规定运输生猪和生猪产品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9

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或变更手续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0

酒类经营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1

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2

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索取有关证件单据、未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账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3

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酒或未按规定储运酒类商品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4

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未予明示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5

酒类经营者批发、零售、储运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6

酒类经营者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7

单店营业面积超3000平方米的零售商开展促销行为未备案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8

散装水泥使用率不达标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19

生产、销售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不履行产品或者包装物回收义务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0

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提供虚假的数据和分析报告或者强制提供服务、扩大服务项目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2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3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4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5

违反《能源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6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能源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7

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能源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8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能源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29

建设单位不及时足额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1.4.30

袋装水泥生产企业、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

江阴市经贸局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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