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上报无锡—省审核发证
二、办理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23号)、《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苏经贸商改[2005]第219号)
三、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基本条件及申报资料: 1、申请新建加油站,需提交以下材料:投资建设单位申请建设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图、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权证、供油协议和其他有关材料。2、申请加油站迁址建设,除提交新建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对零售经营网点搬迁的正式文件和原经营网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3、申请改建、扩建的,需提交改建、扩建申请、原有建设规模、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图、《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4、要求变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和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及原批准证书。属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属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需提交的材料:省经贸委同意立项批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环保审批决定、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现场勘察表、供油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科室:贸易市场科或行政审批中心经贸窗口 电话:86861053、864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