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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阳光服务办事指南
[ 更新时间:2007-05-28 ]

(一)办事程序:受理——备案
(二)办事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通知(苏政发[2005]第38号)
(三)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申报资料:(1)填写《备案登记表》;(2)国产设备清单,如果有引进设备,还须提交引进设备清单;(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4)登记表上盖好乡镇管理部门的印章
(五)办理科室:行政审批中心 电话:8641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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