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单店营业面积超3000平方米零售商促销备案
类别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使依据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第18号令)第二十条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公开形式
网络
公开范围
社会
公开时间
长期
收费/处罚依据、标准
不收费
承办部门
江阴市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86861161;
各镇三产办
备注
单店营业面积超3000平方米零售商促销
备案
单位或个体户申请
承办部门受理
审核
备案(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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