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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店营业面积超3000平方米零售商促销备案
[ 更新时间:2008-03-28 ]
 

项目名称

单店营业面积超3000平方米零售商促销备案

类别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使依据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第18号令)第二十条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公开形式

网络

公开范围

社会

公开时间

长期

收费/处罚依据、标准

不收费

承办部门

江阴市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86861161;

各镇三产办

备注

 

单店营业面积超3000平方米零售商促销

备案

 

单位或个体户申请

承办部门受理

 

审核

备案(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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