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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审核申报
[ 更新时间:2008-03-28 ]
 

项目名称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审核申报

类别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使依据

1、《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令2006第23号)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2、《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经贸商改〔2007〕427号)第十三条

公开形式

网络

公开范围

社会

公开时间

长期

收费/处罚依据、标准

不收费

承办部门

江阴市经贸局贸易市场科联系电话:86861161

备注

服务类

 

成品油批发、仓储许可审核申报

 

单位申请

承办部门受理、资料核对(5个工作日)

 

 

上报无锡市经贸委

省经贸委初核

 

商务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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