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审核申报
类别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使依据
1、《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令2006第23号)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2、《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经贸商改〔2007〕427号)第十三条
公开形式
网络
公开范围
社会
公开时间
长期
收费/处罚依据、标准
不收费
承办部门
江阴市经贸局贸易市场科联系电话:86861161
备注
服务类
成品油批发、仓储许可审核申报
单位申请
承办部门受理、资料核对(5个工作日)
上报无锡市经贸委
省经贸委初核
商务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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