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生猪屠宰厂(场)定点
类别
行政许可
行使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定点屠宰厂(场)由市、 县人民政府根据定点屠宰厂 (场)的设置规划,组织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牧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审查、确定,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
2、《无锡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2002第65号)第六条、第八条
公开形式
网络
公开范围
社会
公开时间
长期
收费/处罚依据、标准
不收费
承办部门
江阴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6813116
备注
市经贸局生猪定点屠宰经营资格审核
申报流程图
单位申请
市经贸局会同工商、农林、卫生、环保等部门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审查并提出意见,由市经贸局报送同级人民政府
省经贸委
备案
市人民政府根据审核意见作出书面决定
市经贸局发放屠宰标志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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